“湄潭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前身是“贵州省立湄潭实用职业学校”,由民国中央实验茶场与浙江大学联合创建于1943年,抗战胜利后,学校与当时的湄潭中学合并,解放后职校维持现状。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因历史原因办学曾一度中止。改革后,为顺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1986年8月恢复办学。恢复办学后的校名为“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2013年8月,更名为“湄潭县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于2013年12月获“贵州省示范中职学校”称号,成为全省“9+3”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百校大战”的成员学校之一。
学校现有计算机专业(高级办公自动化、平面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四个方向)、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汽车钣金与喷漆、汽车机电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方向三个方向)、茶叶专业(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与茶文化、茶叶营销三个方向)、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文化旅游两个方向)、市场营销(与北京中石化订单式培养)、学前教育(与四川遂宁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共开设15个专业方向。其中计算机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技术为我校的骨干专业,茶叶、旅游服务与管理是我校的特色专业。
我校作为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点,于2013年开始招收“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大专生。
(1)高考报名费为每生130元;
(2)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费为每生100元;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费为每生100元;
(4)英语听力考试报名费为每生30元;
(5)高考体检费每生30元;
(6)统一考试文具费每生10元。
1、本县户籍应、往届考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
2、本省外县户籍在求高就读且取得学籍的应届考生在求高报名;
3、本省外县户籍在湄江中学、湄潭中学、职高就读的应届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招办报名;
4、本县户籍在外县就读非省级示范高中的应届考生、外县就读所有往届考生、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一律在求是高级中学教务处报名。求是高级中学教务处负责向往届考生索取学籍纸质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往届考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书面承诺所持学籍纸质档案真实有效,如因虚假学籍纸质档案造成毕业证无法办理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高一、高二学生不能报考。高一、高二考生参加高考经举报查实,取消录取资格且毕业当年不能参加高考。
6.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7、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