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考试,接受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考。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依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有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二)我市户籍学生,在市外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我市报名参加本次相应科目的学考。
(三)我市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市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广东省相关科目的学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广州市2017年1月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哪些考生可以报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