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计划)的考生都要进行资格审查。投档时,从已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中,按招生高校所在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审核批准。若生源不足,可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贵州大学招收的本科贫困专项计划,若一本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一本线下降2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