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如何获取申请表及申请指南?
答:开学后,由学校统一印制,通过班级统一发至所有符合享受学生资助(含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手上。
2、问:申请资料造假,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学校和学生本人需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以下法律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问:如有疑问,学校有何咨询渠道?
答:学校都设有专门的学生资助统筹部门。如对政策有疑问,可咨询班主任、学生资助业务部门的相关经办人员。
4、问:如想了解新权威资讯,政府有何咨询渠道?
答:可通过“广州人社”的微信公众号或微博、登陆广州技工教育网(http://www.hrssgz.gov.cn/gzjgjyw/)进行查看。
5、问:如对学生资助有意见或建议,如何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答:欢迎通过“广州人社”的微信公众号或微博反馈,来信请寄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教育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电子邮件请发邮箱jiguanchu17@***。 南华提供平台 ——国家资助圆读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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