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费项目:学费、考试费(课本和资料费以班为单位,学生自行按指定教材用书购买和结算)。(三)收费标准:1.学费:按学年收取学费,以广东省物价部门(见粤价[2007]186号文《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和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参照收费。学生直接通过“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交学费。2.考试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8]352号文收费,每科次37元。三、招生对象路”招收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专科、高年级学有余力的在读学生,不招收教育学生、外校学生、社会考生。我校相沟通“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不可以跨专业报名,其他专业可跨专业报名,部分专业跨专业报考需要加考若干课程。四、学习和考试形式(一)学习形式.1.学习形式为教育半班,学习,每届学生学习周期两年。2.日常基本教学和管理由高职高专院校负责,部分课程(统考)总复习可由华南师范大学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进行串讲指导。(二)考试形式1.考试时间:统考科目每年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安排的时间同步进行。2.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每科考试合格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统考课程重考次数不限。互认课程、委考课程必须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内办理和报考,结束高职高专学习(毕业、肆业或退学等)离开高职高专院校后不能办理互认课程和报考委考课程,互认课程、委考课程可参照统考课程进行报考。考生修满学分后即可按照省考办要求申请毕业。专科毕业证签注日期起6年后,其实践课程报考及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按社会考生标准执行。3.考试地点:委考及实践课程考试在高职高专院校,其它课程一般由市考办统一安排在所在地区考点进行。五、毕业及待遇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者,按省考办规定申请毕业登记,可获得由广东省委员会颁发,华南师范大学副署、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符合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条件者(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学士外语考试合格等),可电请华南师范大学授予的学土学位。六、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报名时间:2020年9--10月;咨询电话:各高职高专院校相沟通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2专业目录)或华南师范大学学院部相沟通办咨询电话:020-85211278、020-85216721。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相沟通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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