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形式学制广州航海学院站联系人:吴少勇联系电话:020-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升本2.5年2工程管理专升本2.5年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2081599传真:020-32081599电子邮箱:xuegongbu@***.cn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subsite 招生部门、计划 1.广州航海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教务科是负责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2.我校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被录取并已入学注册的省内外本科新生,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学校在当地投档线30分、40分、50分,且总分排名为:外省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的前两名,广东省考生在所录取专业的前两名,学校分别奖励3000元、5000元、7000元。轮机工程(陆上)、船舶电子电气工程(陆上)专业不参与评奖。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秀,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的评定;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的评定。3、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00、1000、400元/年,奖励面为在校生人数的11%左右。4、单项奖学金: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奖励面为在校生人数的10%左右。分别有立功奖、技能竞赛奖、半军事管理标兵奖、志愿者服务之星奖、优秀毕业生奖和对外交流奖学金(用于学生境外交流学习,金额为10000元/人·学年)。5、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奖励航海类专业在校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名奖金1500元。6、社会奖学金: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在校生还有机会获得社会企事业单位、个人在校设置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学员可个人来电、来校报名。 重要提示: 海事局规定,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各班强制性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出勤率低于90﹪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船员必须解职及满足资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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