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学院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在70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服务政法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安智库的作用,构建了具有广东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了政治建校、警务化管理、校局合作协同育人、实战化教学等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院大力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设有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粤港澳警务发展与合作研究所、应急指挥与谈判研究所、警务心理研究所、物证科学研究所、信息侦查研究所、警察体育科学研究所等8个研究机构;建有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广东省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内安全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广东省政策咨询研究中心——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市公共安全重点研究基地等4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心理测试技术中心、物证鉴定中心;学报《政法学刊》获得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第五届广东省优秀期刊等称号。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设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金。
招生代码:12960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警官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司法行政工作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法治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属省司法厅管理,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
1、“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院勤工俭学每小时18.3元。三、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四、其他
学院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800元/人●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备注↓资助政策若有变动,以国家和学院有关通知规定为准。)
社会工作、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务、安全防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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