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条件及方法
(一)报名对象、条件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1.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报考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专业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2.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前教育职业潜质和创新能力;艺术特长突出或某一方面具有独特技能(素质)者。3.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的考生须参加2015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4.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学生,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5年3月 9日—2015年 3月31日2.报名方式:(1)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后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2)通过报名热线进行报名(0851-85813226、82519020)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六张; (6)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取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 (7)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持2015年贵州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及成绩单。 (8)以上邮寄材料请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邮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云岩区忠烈街5号)进行审核。 (9)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8:00—下午16:00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云岩区忠烈街5号省府路校区)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4.报名流程: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cn),下载打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2015年自主选拔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交就读学校盖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寄至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所交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学校概不退还,请考生注意留存)。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5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忠烈街5号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500015.材料审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对材料初审后,提交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于2015年 4月6日前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可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贵阳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学校简介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系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贵州省早的一所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学校现有在校生8027人,教职工301人,专任教师22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7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含学位)76人,双师型教师99人;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2人,省级水平测评员20人;省五年制专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0人,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组成员5人,还有多名教学骨干在全国、省、市学术团体中任职,在贵州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2012年12月20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府函【2012】29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正式升格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贵州省培养大专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升格后的贵阳幼高专,要打造成为贵州第一,西南示范、全国一流,与国际融合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职推优招生
(一)招生计划1、2015年2月25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将中职推优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属中职学校。2、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二)推优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1、参加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考试报名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2、遵章守纪、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3、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4、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学生(含2014年毕业的学生)各校要优先推荐(名额不占比例)。(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档案袋和中职推优表格,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四)志愿填报推优生要根据教育厅下达的中职推优招生计划,按照中职所学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填报,志愿设有三所院校,每所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愿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栏。(五)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成录取审核工作组,负责中职推优生的录取审批工作。录取工作定于4月20日至27日进行。录取院校要制作录取名册,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学生确认录取公示后不参加2015年的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851-82519020(二)传真:0851-82519019(三)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1-82519082(四)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51400。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户主和本人页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 (5)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六张; (6)高中阶段获取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经在读学校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7)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持2016年贵州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及成绩单。(8)以上邮寄材料请于2016年3月10日之前邮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进行审核。 (9)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日上午8:00—下午16:00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计算。 中职毕业生:按“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3×50%+职业技能测试×50%”计算。(二)根据考生两项考核的总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除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没有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体育教育、艺术类相应专业低合格分数线,以艺术或体育教育专业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报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在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二、免试生录取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下发为准。三、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一)高中毕业生报考资质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8门课程C等及以上,其中必须含两门B等及以上成绩。2.报考我校其它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4.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高考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二)中职毕业生报考资质1.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持有中职毕业证,应届中职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3.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到我校参加体育专业测试。(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报考资质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在省教育厅或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名单内,限女生报考。2.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生,须于5月22日带上相关有关证件、证明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进行审核确认。
招生办法
凡就读学前教育专业高中起点升专科及学前教育专业高中起点升本科(专本直通车)的学员符合国家高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
升学
1.成绩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可按当年的高职招生规定,直接推荐免试就读我校三年制大专就读,享受普通高校学生同等待遇。2.中职毕业生可参加全省高等院校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到我校三年制大专就读,享受普通高校学生同等待遇。3.就读中职的学生进入我校即可经升学直通车途径,在校内完成大专、本科的学历提升,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国家认可的大专、本科毕业证。
报名时间
全年对外招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一份,两寸蓝底(或白底)免冠证件照一张(并附电子档)到贵阳幼专部进行报名。
报名方式:
(1)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后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2)通过报名热线进行报名(0851-85813226、82519020)
院校概况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全称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69。清镇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清镇校区邮编:551400);忠烈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忠烈街5号。(忠烈校区邮编:550001)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第九条2016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
第三章报考条件、时间及方法第十条报考条件参加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1.报名对象(1)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6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报考条件(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C等及以上的成绩中必须含一门B等及以上成绩。其余专业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2)考生需如实填写高考报名号、中学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4)报考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综合素质优秀,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职业潜质和创新能力;艺术特长突出或某一方面具有独特技能(素质)者优先录取。(5)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的考生须参加2016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第十一条报名时间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5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2.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也可于3月1-15日前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第十二条报名方式1.3月15日前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以及直接登录我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均需于3月1-15日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打印后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1)报名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户主和本人页A4纸);(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5)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六张;(6)高中阶段获取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经在读学校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7)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持2016年贵州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及成绩单。(8)以上邮寄材料请于2016年3月10日之前邮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进行审核。(9)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日上午8:00-下午16:00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3.报名流程: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cn),下载打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交就读学校盖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寄至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所交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学校概不退还,请考生注意留存)。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6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50001联系电话:0851-82519020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4.材料审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对材料初审后,提交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于2016年3月30日前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符合技能测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第十三条测试时间2016年4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17:00。第十四条测试地点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清镇校区(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技能测试名单时一并公布。第十五条测试方式测试内容为技能测试,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技能测试。第十六条测试内容技能测试内容: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潜质及基本体态。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第十七条成绩排序凡符合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文化知识50%+技能测试50%”的评价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数的50%,加上考生参加我校技能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素养(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十八条录取方式按“文化知识+技能测试”的评价录取原则,经测评成绩确定合格的考生,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10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考试。第十九条录取时间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20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第二十条纪检监督1.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制定、测试、录取过程中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学校在分类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所有考生技能测试均采取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公示。3.考试过程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参与,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考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51)82519082、82519986第二十一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第二十二条公示及发放预录取通知书2016年4月20日前,我校将按照本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疑被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3日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学校清镇校区领取预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按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物价局审订的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资助措施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三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开通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学生待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第二十六条附则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咨询及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851-82519020、.传真:0851-.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1-.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51400。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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