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备注退役军人学前教育10限女性报考,需全日制就读体育教育20需全日制就读健身指导与管理13农民工学前教育5限女性报考,需全日制就读社会工作5老年服务与管理5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学前教育15限女性报考,需全日制就读社会工作10老年服务与管理10合计93备注:因师范类专业的特殊性,要求学生全日制就读。 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报名系统信息完善 1、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注册报名,注册后请牢记个人密码。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17:00。2、注册后请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打印在报名表上,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不能为生活照,否则审核不通过),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初审通之前,考生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修改信息,此时可以在线打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报名表打印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23:59。 录取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合格考生的确定: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毕业与就业 1.三年制中专: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学习成绩合格,发放经贵阳市教育局验印的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按当年国家相关政策办理。毕业生按当年国家相关政策指导就业。2.五年制大专、三年制大专: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按当年国家相关政策办理。毕业生按当年国家相关政策指导就业。3.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招生院校、贵阳市三县一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明确三方责、权、利,承诺毕业后市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10年。免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乡(镇)学校间流动,但必须在前一所学校服务三年以上。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1)取得《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报考我校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的考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具有艺术特长考生优先录取; 3)报考我校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具有艺术特长考生优先录取; 院校概况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69。清镇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清镇校区邮编:551400);忠烈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忠烈街5号。(忠烈校区邮编:550001)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东区第九条 2016年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 第十条 报考条件参加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报名对象(1)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6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报考条件(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C等及以上的成绩中必须含一门B等及以上成绩。其余专业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2)考生需如实填写高考报名号、中学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4)报考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综合素质优秀,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职业潜质和创新能力;艺术特长突出或某一方面具有独特技能(素质)者优先录取。(5)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的考生须参加2016贵州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类等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5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依据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2.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也可于3月1-15日前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1.3月15日前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以及直接登录我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均需于3月1-15日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打印后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1)报名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户主和本人页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 (5)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六张; (6)高中阶段获取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复印件(A4纸),必须经在读学校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7)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持2016年贵州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及成绩单。(8)以上邮寄材料请于2016年3月10日之前邮寄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进行审核。 (9)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1日上午8:00-下午16:00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3.报名流程:登录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cn),下载打印《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交就读学校盖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寄至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所交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学校概不退还,请考生注意留存)。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6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50001 联系电话:0851-82519020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4.材料审查: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对材料初审后,提交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于2016年3月30日前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符合技能测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2016年4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17:00。第十四条 测试地点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清镇校区(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技能测试名单时一并公布。第十五条 测试方式测试内容为技能测试,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技能测试。第十六条 测试内容技能测试内容: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潜质及基本体态。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第十七条 成绩排序 凡符合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文化知识50%+技能测试50%”的评价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文化知识采用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数的50%,加上考生参加我校技能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素养(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方式 按“文化知识+技能测试”的评价录取原则,经测评成绩确定合格的考生,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10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考试。第十九条 录取时间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20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第二十条 纪检监督 1.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制定、测试、录取过程中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学校在分类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所有考生技能测试均采取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公示。 3.考试过程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参与,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考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51)82519082、82519986第二十一条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第二十二条 公示及发放预录取通知书2016年4月20日前,我校将按照本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疑被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3日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学校清镇校区领取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物价局审订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措施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三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开通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待遇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条 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0851-82519020、.传真:0851-.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1-.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51400。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1月6日 毕业、就业与升学 (一)毕业与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学习成绩合格,发放经贵州省教育厅或贵阳市教育局验印的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按当年国家相关政策办理。毕业生按当年国家相关政策指导就业。(二)升学1.成绩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可按当年的高职招生规定,直接推荐免试就读我校三年制大专就读,享受普通高校学生同等待遇。2.中职毕业生可参加全省高等院校中职单包高职考试,录取到我校三年制大专就读,享受普通高校学生同等待遇。3.就读中职的学生进入我校即可经升学直通车途径,在校内完成大专、本科的学历提升,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国家认可的大专、本科毕业证。502525――――会展策划与管理(640107)502525――――合计――――中职毕业生推优(三年制大专)专业招生数招生对象及报名录取方式学前教育(660214)201.面向全省招收对口专业的中职应届毕业生。2.上报的推优考生须通过我校考核,并经由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就读。合计20中考考生(五年制大专)专业招生数招生对象及报名录取方式学前教育(660214)4001.报名考生必须是贵州户籍考生,非贵州户籍考生一律不得报考。2.贵阳市考生须参加2013年贵阳市中考和贵阳幼专组织的统一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按贵阳市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其他市、专州的考生须参加当地2013年中考并按照各市、专州考试院(中心)安排的时间进行面试录取。表演艺术(670201)30合计430初中毕业生(三年制中专)专业招生数招生对象及报名录取方式学前教育11001.考生必须是取得初中毕业证。2.必须参加由贵阳幼专组织的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三年制中专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我校联合办学点就读)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3月13日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类、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一)高中毕业生报考资质1.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8广]课程C等及以上,其中必须含两门B等及以上成绩。2.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澳班)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8门课程C等及以上,必须含两门B等及以上成绩,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3.除上述专业外,报考我校其余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学业水平考试且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20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到我校参加体育类专业测试。(二)中职毕业生报考资质1.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持有中职毕业证,应届中职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如考生同时报考几个艺术专业,均按照报考的第-个志愿进行测试、录取。3.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体育类专业测试。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1-82519020二、传真:0851-82519019三、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51-82519082四、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51400。 录取规则 (一)成绩排序 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的考生,由学校按照其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合格考生的确定: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录取审批及确认后,学生不得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三)录取时间: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四)公示及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2015年4月20日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3日在贵阳幼儿师范高等学校忠烈街校区领取预录取通知书。 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平均数)X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X50%”计算。中职毕业生:按“文化综合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十3X50%+职业技能测试X50%”计算。(二)根据考生两项考核的总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前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除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三)录取要求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所有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20年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贵州省划定的专科低合格分数线,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没有参加贵州省2020年艺术统考的考生不予录取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体育类的高中及中职毕业生、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体育类、艺术类相应专业低合格分数线,以艺术或体育类专业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报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测试,在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报考应用泰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水族、侗族及布依族语言测试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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