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在自治区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处理。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资格审查由各招录机关负责。
(一)自治区直属机关报名办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下同)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cn)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9年12月3日—12月13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按照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12月4日—12月15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9年12月10日—12月20日。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15日。
(二)设区的市及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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