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县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有学籍信息的职业学历学生名单、自治区提供的本科新生名单,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2.帮扶干部于2019年6月1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0日前(秋季学期)出具职业学历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本科新生仅需帮扶干部出具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确认书】。
3.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
5.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6.县财政部门在2019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本科新生的补助在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答案来源于:广西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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