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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专业专业介绍

广西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专业介绍专业介绍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11:08:00 解决时间:2019-03-0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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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介绍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在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2.就业方向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研究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3.专业特色

陶行知实验班,理论性实践性并重

(二)秘书学专业(本科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主要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宣传、媒体机构等单位,写作功底扎实,表达能力强,熟练掌握应用文的写作,有较强的英语阅读翻译和口语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公关、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秘书、文员等岗位的工作流程,并具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且适应面广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就业方向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3.专业特色

卓越文秘人才实验班,宽口径

政法学院

一、政法学院概况

政法学院设置历史学(师范)、社会工作、法学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开办社会学一级学科、宗教学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2个,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学科教学(历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3个。其中,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是广西高校唯一的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被列为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位点。政法学院学科专业秉承“明德辩法,慎思笃行”的院训,为地方基础教育、社会治理与法治社会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介绍

(一)历史学专业(本科四年,授历史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历史学专业于2007年招收首批本科生,2014年设立专业硕士学位点。近十年来,累计为各级各类学校、政府机关、社会机构等培养和输送优秀毕业生300多人,其中多数已成为各地骨干教师,也不乏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者或政府机关干部。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历史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历史教育教学技能、基础教育改革新的课程理念和现代历史教育技术,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能兼备的历史学应用型人才。

1.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在中等学校担任历史课教师,或者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从事宣传、文档编校及旅游文化开发与管理等工作。

3.专业特色

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原则,毕业生历史学基础知识扎实,人文素养较高,知识贯通性强。同时,毕业生掌握中学历史教学的基本技能,知识运用性较强。本专业以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为抓手,统筹推进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教师培养机制,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拓展卓越教师培养实习实践平台,深化卓越教师培养国际协作交流,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通过与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南宁市第十八中学、南宁市沛鸿中学等学校合作,开发历史学科基地课程,培养新型教育引领人才。

(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本专业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10年设立专业学位硕士点,同时拥有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包括民族社会学、中国社会思想与社会结构、社区管理与发展三个研究方向。拥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1个,包括社区管理与发展、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社会工作实务三个研究方向。其中,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是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支撑学科。十余年来,累计为各级政府机关、社会机构、各类学校等培养优秀毕业生600多人,其中多数已成为各单位的骨干,也不乏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者或政府机关干部。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树立社会工作价值观,掌握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较高的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计划生育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就业方向

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计划生育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

3.专业特色

以社会服务项目为驱动,促进广西社会工作专业化、本土化发展,有效将理论学习和实务能力的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训室资源,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区内外重点教学实践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三)法学专业(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非师范专业)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独立人格、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

2.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立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律教育工作。

3.专业特色

本专业除开设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等法学主干课程外,还设置了司法实务、教育法学、旅游法学及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等不同主修方向;除了夯实基础理论知识之外,还着重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设置民事案例演习、刑事案例演习和行政案例演习等实践课程,运用真实案件提高学生今后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法律职业所要掌握的专业技能。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概况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学校党委领导的教学科研实力较强的二级学院,是广西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理论等学术型硕士点和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型硕士点。拥有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五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列入广西“十二五”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支撑学科。

二、专业介绍

(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师范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广西首批优质专业。197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开始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2年开始招收学科教育(思政)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011年,设立思想政治教育“陶行知实验班”。经过30多年建设和发展,为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输送优秀毕业生3000多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人才,包括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优秀校长,以及高等院校知名专家学者、党政机关高级干部等。

1.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为各级各类学校培养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师资;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养宣传、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优秀实践型人才;为高校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机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较高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养,掌握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了解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2.就业方向

(1)在中等学校和高等院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

(2)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教育与管理工作;

(3)攻读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3.专业特色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本专业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性实践型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实施和推广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中西部地区高校同行中产生了广泛影响,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启动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开设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陶行知实验班”。70%以上的“陶行知实验班”毕业生考取了研究生。2015年依托学院新成立了广西高中政治课程基地,进一步优化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教师培养机制,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拓展卓越教师培养实习实践平台,深化卓越教师培养国际协作交流,着力培养新型教育教学引领人才。

外国语学院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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