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正常还款日: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后一年为9月1日至20日)。
提前还款日:一般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6日以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其他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逾期还款日: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以进行逾期还款。
答案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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