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的评定具体条件、名额及奖励标准
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要求两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40%)排名均应在专业的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应在专业前10%至前30%之间者,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应在专业或班级前25%,同时应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董事长奖学金要求两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40%)排名均应在专业的前3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应在专业前30%至前40%之间者,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4.优秀学生奖学金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应在专业前20%至前30%之间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5)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获得专业相关等级证书者;
(8)奖励二、三年级学生。
名额及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级部门分配名额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董事长奖学金:一等奖5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70名,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500元、800元、500元。奖励二、三年级学生。
4.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二)助学金的评定条件、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定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生活俭朴。
名额及奖励标准
1.国家助学金:按上级部门分配的名额确定。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至4400元不等。
2.学校助学金每年资助105人,其中一档30人,二挡35人,三挡40人。资助标准分别为一档每人每年3000元,二档每人每年2000元,三挡每人每年1000元。
3.学生临时困难救助金、救助对象:
(1)学生本人遭遇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或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的;
(2)学生供养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学生无法正常生活的;
(3)因重大自然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其他特殊情况的。
上述情形,经学生本人申请后所在班级和二级分院核实,报学校资助中心核定后,学校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答案来源于: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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