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地时,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根据测算所需的养老保障资金总额,应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障费用。
(二)被征地时,已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年满16周岁)但尚未达到年满60周岁的人员,根据测算所需的养老保障资金总额,原则上应一次性缴清。无能力一次性缴纳的,经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协商并签订协议,可以分次缴纳,但首次缴费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60%,其后每次缴费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10%,并加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续费时间在1年以内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记;超过1年的,以银行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标准,按复利计息。
(三)被征地时,尚未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先采取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待其达到劳动年龄时,再依据其就业情况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广西桂林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征缴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