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按以下补助标准核拨: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按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实际人数计算的补助部分,由学校包干使用;其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用于落实免学费政策。
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部承担。
各市县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本通知的,可继续执行,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出台政策的市县财政承担。
广西贯彻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