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毕业的,毕业的时候档案直接打到长沙一个档案管理处了,学校自己打过去的。户籍一直在家,上大学的时候没调到学校,这样今年考公务员还算应届毕业生吗?挺迷糊的~~~~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个人觉得,你可以先报下试试,看审核通过与否。通过就算是呗,我考过一个事业编单位,2008年考试,就要2008毕业的,非说只有2008毕业的才算应届。那有什么办法,所以,现在对于应届生这个概念,我觉得,每个省市或单位,他们的概念不统一,好还是报下试试,也不费多少时间
这是国税系统对应届生的界定,应该在国考中具有普遍性:一、关于部分应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用人单位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办理录用时,需要原毕业院校进行派遣,用人单位也将赴原毕业院校进行考察。不能从原毕业院校派遣到国税用人单位的,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不算了,因为你的档案已经不在学校了,当时如果你跟学校签了协议让学校帮你保存的话,你就是应届生了,可是现在档案已经迁出就没办法了。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只要你之前没有工作过,没有签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就不算就业,就算应届生,但只要你签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不能算应届生,不管你是签假的就业协议或合同,还是真的就业协议或合同,都不算应届生!!!如果你隐瞒,即使你笔试通过了,笔试之后的政审也不能通过,绝对的!!!!希望对你有作用!!!
不是。国家对此的定义是:当年毕业或者户籍,档案仍留在学校的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有的地方是3年)你的情况就是档案被学校发回。所以不符合应届的要求。另外,你的户籍一直在家,这个没事。如果不信,你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我遇到的情况,你也遇到了。很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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