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学位授予学制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学制授予院校院校(年)授予院校(年)学前教育(教育方向)国家大学国家大学2.5金融(货币银行)国家大学2.5汉语言文学(师范)国家大学武汉大学2.5法学国家大学2.5水利水电工程国家大学华北水电学院华北水电学院2.5学前教育国家大学2.5行政管理国家大学 武汉大学武汉大学2.5汉语言文学国家大学2.5护理学国家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3.0建筑施工与管理国家大学2.5会计学国家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工商大学2.5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国家大学2.5金融学国家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对外经贸大学2.5药学国家大学2.5英语(教育方向)国家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语言大学2.5护理学国家大学3.0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国家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3.0行政管理国家大学2.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2.5工商管理(企管)国家大学2.5工商管理国家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2.5工程造价国家大学2.5教育技术学(教学资源开发)国家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2.5采矿工程国家大学2.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3.0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国家大学2.5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5电子商务国家大学2.5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国家大学 北京大学北京大学2.5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国家大学2.5小学教育国家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2.5农村行政管理(一村一)国家大学2.5物流管理国家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2.5设施农业技术(一村一)国家大学2.5市场营销中央广播国家大学2.5畜牧兽医(一村一)国家大学2.5 网上填报志愿 (一)志愿设置1.实施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2.不实行大平行志愿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的批次或段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3.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E段)设置1个志愿,6个专业选项及1个专业调剂选项。4.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X段(以下简称精准扶贫专项)和面向革命老区专项招生Y段(以下简称革命老区专项)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5.直招士官生设置院校调剂,调剂范围仅限招收直招士官生的院校。(二)填报安排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类及体育艺术类(B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高校专项(X段):精准扶贫专项(Y段):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E段):自主选拔招生(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 拔招生、艺术特长生) (F段):普通类及民族班 (G段):其他类本科二批(H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 (I段):其他类(含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 批)高职(专科)批(L段):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部分需政审、面试等的专业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后相应志愿栏内。第二次填报:8月6日20:00至8月8日14:00。本科三批(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K段):其他类(含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 高职(专科)批(M段):高职(专科)普通类、民族班及 体育艺术类 (N段):高职(专科)批其他类(含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本科提前批: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 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F段和G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G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本科二批:H段和I段(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本科三批:J段和K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高职(专科)批:M段和N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征集志愿: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征集1次志愿。1.体育类(1)体育类本科一批:征集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2)体育类本科二批:征集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3)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2.艺术类(1)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其中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2)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其中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职生征集志愿:中职生参加对应批次征集志愿。1.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与本科二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2.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与本科三批普通类一次征集同步进行。3.中职生高职(专科)批:与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 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省招生办于2015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于7月6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和录取原则报省招生办。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网络报送省招生办(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oa.***),同时纸质版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后邮寄省招办。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④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省统考本科合格。省招生办于2015年7月6日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于7月10日前将录取原则盖章后报省招生办。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二本以上)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档的形式,其条件是:①均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统考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第二志愿的运转。4.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采用按计划比例投档的形式,由院校择优录取。5.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采用按计划比例投档的形式,由院校择优录取。6.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招办审核批准后投档。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3所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5号)中所列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一、以下31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二、以下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附件32015年甘肃省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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