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体调整步骤如下:
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甘肃省58个贫困县)。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
(二)范围: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予以资助,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在同等条件下,助学金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倾斜。
甘肃省艺术学校资助对象及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