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是南粤大地上一所重要的艺术高等学府。前身为1998年创办的中国舞教学研究院,2003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颁发电子注册文凭,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代码:12576)。
学校有独特的地理优势,坐落在珠海特区金湾大学城,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毗邻港澳,生活方便。学校临近珠海拱北海关、珠海机场。随着横琴经济带的飞速发展,港珠澳大桥的建设开通,学校的区位优势将更为凸显。
学校办学定位精准,厚植珠海特区、立足广东、面向全国,专业设置积极对接文化艺术事业和先进第三产业的持续发展需求,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专业人才,学校设有音乐舞蹈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文化与旅游学院,开设包括国家级骨干专业首饰工艺与设计、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及舞蹈表演,以及播音与主持、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和商务英语等在内的34个专业,涵盖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等5大学科门类,形成以艺术教育为特色,文经管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学生,还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相沟通”本科教育,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等院校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校还与广东工业大学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工业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项目,与国外多所大学建立联系开展海外留学合作项目。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50号)文件规定,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高考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专业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和珠海市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前三年为每生7800元/年,后两年按照普高招生入学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每生1500元/年。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凡报考我校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专业术科考试。五年一贯制招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专业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科,总成绩(音乐、舞蹈、美术)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成绩当场公布,我校认可其他院校同科类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报考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志愿专业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我校将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专业术科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招生官网上公示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术科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报考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排名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没有相应专业术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相应术科专业录取。
经正式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9月前通过邮政快递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初中毕业证等原件到我校报到,我校对新生提交的个人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未取得初中毕业证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符合条件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为音乐表演专业50人、舞蹈表演专业30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60人、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60人,招生计划共计200人。均须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术科考试,在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五年一贯制学制五年,正式录取后,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不给予调整专业。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考试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咨询电话:0756-3982388、3982377
学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广安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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