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10000名以内或广东省文科高考排名3000名以内者,可申请优秀新生特等奖学金。
(二)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30000名以内或广东省文科高考排名5000名以内者,可申请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三)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50000名以内或广东省文科高考排名10000名以内者,可申请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
(四)广东省内:理科高考成绩在学校排名前300名或文科高考成绩在学校排名前20名者,可申请优秀新生三等奖学金;
广东省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各省(市、自治区)(不含广东省)高考分数达到生源地一本线以上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排名第一,可申请优秀新生三等奖学金。
(五)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
2016年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奖励标准和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