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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华教育学院有关奖助学金在上一学年中,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没有不及格科目

广东新华教育学院有关奖助学金相关情况介绍在上一学年中,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没有不及格科目。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11:34:00 解决时间:2020-07-10 22:07

满意答案

9、在上一学年中,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没有不及格科目。

名目:国家助学金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我校的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32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勇于面对困难,积极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克服困难,自立自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6、家庭困难,生活俭朴,已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本学年内未享受社会类的奖、助学金。

8、申请学生在上一学年中,不及格科目原则上不可超过一门。

名目:校级三好学生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大一新生),且符合评选条件,并已经获得本年度学部级同类奖项者。

二、奖励标准

校级三好学生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优秀,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上年度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名,或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的实践活动,体育达标或体育课成绩优良,或在各种大型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名次。

名目: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大一新生),且符合评选条件,并已经获得本年度学部级同类奖项者。

二、奖励标准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三、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担任团组织、学生会、素质拓展中心、班级的干部,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态度积极,富有开拓精神,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3、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或体育课成绩合格。

名目:校级第二课堂活动优秀生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大一新生),且符合评选条件,并已经获得本年度学部级同类奖项者。

二、奖励标准

校级第二课堂活动优秀生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三、评选条件

1、社会活动类

(1)担任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部、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很好的社会声誉者。

(2)校级社团活动月中被评为优秀社团及佳奖项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3)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

(4)上年度无补考、违纪记录。

2、文体类

(1)在校级文化节、文艺汇演中有突出成绩者。在校级体育节、运动会中获得前三名,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

(2)在区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

(3)在市级、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名次者,或获得团体奖项中的主要成员。

(4)上年度无补考、违纪记录。

另外,我校还设有以下学部级奖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第二课堂活动优秀生、优秀毕业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全勤生、专业实践优秀生、专项学习优秀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

答案来源于:广东新华教育学院有关奖助学金相关情况介绍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7-1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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