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可每年连续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班级评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和班长、团支部书记等学生干部以及班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的人数应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5%,其成员名单在班级公示。
评议小组应以对全班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个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在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班级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公布。
2、系审核、公示
各系由系主任任组长,有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成立系学生资助管理小组。负责本系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各系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对本系各班级评议结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体讨论确定初审合格者名单。各系将初审合格者名单在本系公示5个工作日,并设立监督投诉专线电话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学校审批、公示
学生处汇总各系上报的初选名单,统一进行审核,确定全校推荐的获奖、助学金名单,然后送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2014年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