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免学费工作
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及材料,一律先行免收学生学费(仅指学杂费中的学费,不含杂费,下同);学校按照免学费相关文件规定对学生申请及材料的初审后,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无法补充完整的,可按规定要求学生补缴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仍按照《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紧缺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深财教规〔2011〕10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横坪路269号联系电话:康老师、刘老师
招生对象
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应届初三毕业生,考生户籍不限。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0日10:00起至4月15日(周一)下午17:00截止。
国家助学金工作
1.国家助学金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如下: (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中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生,一、二年级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范畴。 2.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该类学生已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于2012年秋季学期完成了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各区已陆续下达财政补助经费,不再参加本次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 3.一年级(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我市紧缺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各区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严格按照市教育局2012年下达的我市紧缺专业免学费招生控制数招收的紧缺专业学生,尽快组织该类学生中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按要求申报国家助学金。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0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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