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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城市高等职院中等职业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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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20:35:00 解决时间:2020-11-11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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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或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收取享受免学费学生的任何学费(免学费补助不包含住宿费和代收费,此两项可以按规定标准向学生收取)。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补助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免学费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或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收取享受免学费学生的任何学费(免学费补助不包含住宿费和代收费,此两项可以按规定标准向学生收取)。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补助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享受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校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残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认定范围详见附件1。县镇户籍学生按《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号)等文件规定的县镇区域分布表进行界定。对外省的县镇户籍学生,提供相关界定证明材料后,可享受资助。涉农专业为教育部2010年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10〕4号)中“农林牧渔类”全部35个专业,具体包括:设施农业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经营、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茶叶生产与加工、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按中职学校城市户籍人数的5%比例确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5%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重点考虑以下几种类型:(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2)、孤寡家庭学生(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5)、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1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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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学费资助对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残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认定范围详见附件1。县镇户籍学生按《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号)等文件规定的县(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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