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教学地点 |
音乐表演 (钢琴演奏) |
5年制 | 小学毕业生、 初中生 |
30 | 5000 | 500 | 南方歌舞团教学点 |
舞蹈表演 (中国舞) |
5年制 | 小学毕业生、 初中生 |
144 | 5000 | 500 | 国标舞专业教学点 南方歌舞团教学点 |
3年制 | 初中毕业生 | 38 | ||||
舞蹈表演 (国际标准舞) |
5年制 | 小学毕业生 | 65 | 5000 | 500 | 国标舞专业教学点 |
4年制 | 初中生 | 72 | ||||
3年制 | 初中毕业生 | 73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全日制学籍在校一、二年级的农业户口以及广东省部分地区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报考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三、四、五年制中专(招生对象:小学或者初中起点)的考生须经我院进行面试和专业基础测试,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审批及入学相关手续。
(1)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报考代码:8800039
(2)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或中考成绩单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照片3张直接报读;小学毕业生凭毕业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照片3张直接报读,我校将按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凡报读我校的考生须在2010年8月5号前到学校办理注册登记、缴费等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须电话联系确定学位后再来学校办理手续。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高职高专教育为主、集教育、中职教育和培训等多层次办学为一体,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一批很有影响的艺术家在校任教。学院总部座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负责高职高专学历教育,学院设中等教育部负责学院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管理工作,设中国标舞专业教学点位于番禺区石基镇,设南方歌舞团教学点位于海珠区南方歌舞团内。
我院十分重视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教学成绩显著,硕果累累。我院学生参加全国及省、市各类艺术展、演获奖达2000多人(次),所获各类金、银、铜与优秀等奖项共计660多项。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我院全体师生将以饱满的热情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立足珠三角,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把学院建成具有岭南文化特色和独特教育风格的高水平艺术类高职院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三、四、五年制中专由广东省教育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类中等院校毕业证书。
广东省文艺职业技术学院中等教育部中职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