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自选歌一曲; :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专业代码:670112K)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教育与表演理念,具有扎实音乐教育与表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基础,胜任学校音乐教学和艺术机构培训、创编与表演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乐理、钢琴与伴奏、声乐与表演、舞蹈与编创、和声、合唱与指挥、乐器选项、舞台表演、音乐欣赏、音乐简史、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与研究、教育实习等。
就业面向: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社区培训机构教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化宣传工作人员,社会演艺机构创编、演出与管理人员。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 :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以地级市为单位)“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随迁子女报考条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017年9月及以前起--2020年7月);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广东省汕尾市职业学院中职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