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基础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体育意识、运动参与、锻炼习惯。
②专项基础:100米(占总成绩40%)、立定跳远(占总成绩30%)、实心球(原地)(占总成绩30%)。
考试报名将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取消考生现场确认环节,请考生尽早做好网上报名的相关准备工作(含电脑、手机上网通畅等)。重新确定的报名、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将提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我院将在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公布新时间和方式,请关注。
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
电 话:0660-3386864
传 真:0660-3396865
(专业代码:670112K)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教育与表演理念,具有扎实音乐教育与表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基础,胜任学校音乐教学和艺术机构培训、创编与表演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乐理、钢琴与伴奏、声乐与表演、舞蹈与编创、和声、合唱与指挥、乐器选项、舞台表演、音乐欣赏、音乐简史、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与研究、教育实习等。
就业面向: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社区培训机构教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化宣传工作人员,社会演艺机构创编、演出与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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