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以地级市为单位)“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随迁子女报考条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2017年9月及以前起--2020年7月);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文化课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本校A区艺术楼一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本校田径场。
1.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参加加试乐器所需的乐器,除钢琴由考场提供外,如果自选加试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带;
2.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铅笔、小刀、橡皮、水彩笔、水彩颜料等绘画用品。
(专业代码:670112K)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教育与表演理念,具有扎实音乐教育与表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基础,胜任学校音乐教学和艺术机构培训、创编与表演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乐理、钢琴与伴奏、声乐与表演、舞蹈与编创、和声、合唱与指挥、乐器选项、舞台表演、音乐欣赏、音乐简史、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与研究、教育实习等。
就业面向: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社区培训机构教师,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化宣传工作人员,社会演艺机构创编、演出与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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