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学院位于清远市中心城区,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学院校园面积2600多亩,建成面积逾100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其中新落成的图书馆面积逾3.3万平方米。拥有包括7个中央、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校内教学设施。学院设有护理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外语与经贸学院、信息技术与创意设计学院、旅游家政与艺术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农业学院)和学院7个二级学院。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招生,现有高职在校生12600多人,教育学生5500多人。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外聘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现有专任教师578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2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0多人。学院遵循“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工学结合,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2005年5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视察我院时对学院工作予以肯定,并为学院题词:“兴教育才,科学发展,清远宏图,蟠龙腾飞。把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11月,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注重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重点专业及重点专业群为龙头,建立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在实训基地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与建设、推进“双证书”教育、开展“订单式”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取得明显成效。学院于2012年被广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5年再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以现代学徒制为了引领,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6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建设课程10门,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近三年市级以上和各类横向项目共计约60个,获得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技术16项。学院不断完善实训条件建设,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学院重视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在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技能比赛中屡屡获奖,展现了学院丰硕的教学成果。学院自主研发的“网络化、规范化省校两级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平台创新与实践”项目荣获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所建设的校级平台已推广到全国300多所高职院校使用。学院建立全程化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不断提高。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6.26%,总体就业率为99.18%,高于全省大专院校平均水平。学院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中,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高校应有的作用。学院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学院确立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目标,争取实现“三年大突破,五年大提升,十年大跨越”。蟠龙山下,北江之滨,优美的校园环境,完善的办学条件,成就“蟠龙宝地,学子家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您的到来!自主招生是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高中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及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奖助贷政策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等级:特困等级4000元/年,困难等级3300元/年,-般困难等级23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4.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三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我省高校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助学贷款,考入外省的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学后学费减免政策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 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6.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上,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7.“三支-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助对象为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2)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助对象:户籍在我省3个民族自治县、7个民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的39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资助1万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备注: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本项省财政资助后,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同类专项资助。(3)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出台《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资助,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高等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每月7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普通高等学校免学杂费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4)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5)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资助对象是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8.学费资助政策(1)全额资助普通高考成绩在2019年省内本科低录取控制分微线以上,且成绩位列我院录取报到文科或理科高中毕业生中的第一名,资助全额学费。(2)二分之一全额资助普通高考成绩在2019年省内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成绩位列我院录取报到文科或理科高中毕业生中的第二、三名,资助全额学费的一半。(3)三分之一全额资助普通高考成绩在2019年省内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成绩位列我院录取报到文科或理科高中毕业生中的第四、五名,资助全额学费的三分之一。
電話: 0763- 3936666 0763 3936888助学贷款(或奖学金)咨询电话: 0763- -3936189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播龙园郵編: 511510網址: http://***.cn郵箱: qyzyzhaoban@ ***
优秀新生学费资助政策
(一)分类招生(依据学考成绩录取)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总分)位列我院分类招生(依据学考成绩录取)录取报到文科(或理科)高中毕业生中的第一名,减免全额学费。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总分)位列我院分类招生(依据学考成绩录取)录取报到文科(或理科)高中毕业生中的第二、三名,减免全额学费的一半。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总分)位列我院分类招生(依据学考成绩录取)录取报到文科(或理科)高中毕业生中的第四、五名,减免全额学费的三分之一。(二)高职类“3+证书”1.全额减免中职学段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毕业两年内报读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减免全额学费。2.二分之一全额减免中职学段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毕业两年内报读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减免全额学费的一半。3.三分之一全额减免中职学段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毕业两年内报读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减免全额学费的三分之一。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0—2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此时段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cn/zkpt/”预报名,按要求填报报考基本信息);现场确认报名时间:考生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3月25—31日)内,凭预报名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招生咨询电话:0763-3936666、3936555 邮政编码:511510传真:0763-3936888电子邮箱:qyzyzhaoban@***学校网址:http://www.***.cn 附: 2020年高职扩招报考流程(9月29日9:00至10月9日17:00)
招生计划(面向合作单位
专业名称招生对象学制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合作单位护理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3年305500清远市人民医院医学美容技术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或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年305500广东伊丽莎白美容健身有限公司药品经营与管理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或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年505500清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清远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食品生物技术合作单位在职员工(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或高中应、往届毕业生)3年605500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小计170注:1.在学校学习期间住宿费1000元/年;在合作单位学习期间,合作单位住宿费免收;2.报读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考生必须在报考时提供与我院合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在校企双方共同培养期限内;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2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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