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累计不超过三年。中技、中专、职中毕业生已享受过学费补助,学生须缴纳全额学费,不再享受政府免学费补助。
2.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材料后,由学院统一交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通过的才可以享受政府学费补助,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则不能享受政府学费补助,需按全额学费标准缴费。
3.如果学生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开学时先按全额学费标准缴费,如能在当年9月20日之前补齐材料,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则可以享受政府学费补助,开学时已缴全额学费的学生将退还学费3500元或4300元。
4.国家、省厅如果有新政策需提供其他材料,学生则需按要求提供。
5.本文内容依据粤财教【2013】54号文件制定,国家资助政策如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政府学费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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