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时,学生先按全额学费标准缴费。
2.入学后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核对后交还给学生本人)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本人页、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本人毕业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困难证明材料主要类别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工会核发的有效《特困职工证》,以及《烈士证》、《孤儿证》、《优抚家庭证》、《残疾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
3.学生提供的材料将由学院上交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申请减免学费手续,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后,政府补助经费下拨到校后可按政府补助标准退学费。如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材料不通过,则不能享受政府学费补助。
答案来源于:广东省华立技师学院政府学费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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