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投档录取
(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1.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三)征集志愿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招生计划编制
院校按照院校专业组的形式编制招生计划。院校结合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条件,分成若干个招生专业组,并按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数,由省招生办在《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中予以公布。院校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院校专业组及组内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同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必须相同。院校可根据本校培养需要和招生专业数量较多的情况,设置多个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相同的院校专业组,但同一专业只能设置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不得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需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相关高校具体招生专业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要求另文通知。五、志愿填报2021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根据自己考核合格的证书类别、身体条件及就读的中职学校专业等,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六、投档录取(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1.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三)征集志愿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七、时间安排2020年11月1日-10日,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1年1月7日-8日,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各高校编制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1月下旬,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评卷。1月下旬,各高校公布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本科批次院校报送并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做好招生宣传发动。2月,公布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组织考生填报志愿。3月初,填报本科批次院校志愿考生报名并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3月上旬,本科批次院校向省招办报送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3月下旬,组织高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以上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我省春季高考录取工作安排及各招生院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及各高校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是深化考试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高考的标准、程序和“阳光招生”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尽早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各有关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根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将大力推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稳步扩大本科职业教育院校(专业)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规模。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了解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改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 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证书目录 2.广东省2021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证书目录 附件2-广东省2021年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
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1)应届毕业生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0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2)往届毕业生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3)同等学力人员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高考录取。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三)其他事项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师学院)。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具体考核认定办法以各地市教育局为准。4.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学籍(或学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5.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其应往届毕业生初中毕业不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贵校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如何?
答:我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校园风景秀丽,环境优雅,设施完善。学院为学生提供标准的学生公寓(6人间),内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并装有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电话、光纤网络接口、饮水机、衣柜、电脑桌等,并有专人管理,商业服务中心设有超市、医务室、大学生创业园等。学院生活设施齐全,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各种便利。
考生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凭考生号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上传的报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2M,其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方便报名时上传。
招生对象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并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证书要求附后)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本科层次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要求中职就读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口。(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考生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考生注册。考生应先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pg.***.cn/ks),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2.报名资格初核。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所在中学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核。考生类型与所需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报考条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集体办理报考手续。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经初核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派发考生号。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严肃处理。
贵校的招生咨询电话、地址?
答: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20)22323456、(传真)2232595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0号
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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