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直接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未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直接录取的地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录取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进度,第一阶段中职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地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数据、完成任务情况将汇总公布。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时将视情况予以扣减,并暂缓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农村职业教育与教育示范县等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以及减少其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普通高中新生的地级以上市,须于4月1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需要技术支持,或需要对平台现有功能进行增改的,可与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联系。
为及时掌握各地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分别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由各市教育局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登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到当天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www.***.cn/zkpt_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