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自命题)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自命题)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中职考生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低于100分或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允录取。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在考生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50分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允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注: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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