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专 业 名 称 | 学 费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3000元/每年 |
2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13000元/每年 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6〕41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含考试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统称为“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考生在我省报考。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具有会计核算、登账、编制报表、纳税申报与税务筹划以及电算化操作能力,能在中小微企业基层财务岗位从事相应工作,并富有求实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会计专门人才。主干课程:会计基础、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实务、管理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审计学基础、财务审计实务、财务报表分析与实践、会计综合实践等。 学校概况 学校代码:13113(国标),各省代码详见各省教育厅学校名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院校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学历层次:专科学习年限:三年 特殊类型的招生 (一)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规定执行。(二)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5号)执行。(三)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8〕1号)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等规定执行。(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7〕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7〕5号)规定执行。(五)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注册入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2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六)空军和海军招收飞行学员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及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空军和海军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初检、全面检测和复查等工作,确保招飞任务的完成。(七)定向培养士官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规定,2018年国家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安排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及有关中学要积极配合当地兵役机关,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定向培养士官任务的完成。(八)其他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14-87579903、87579907(传真)学院网址:http://www.***学院微信公众号:JHU_1999 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jszsksb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邮编:225101乘车路线:由扬州西部客运枢纽乘22路公交车到江海学院 由扬州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江海学院 由扬州汽车东站乘19路公交车至新华中学下,在对面站台转17路到江海学院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docx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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