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 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从具有推免资格高校中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
第三条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直博生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20%,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多招收1 名“直博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学科年度招生总指标。
第四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五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六条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详见第九条第(六)项)。
第七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第九条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海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二)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三)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四)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模板由研究生院提供);
(五)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六)须至少提供以下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 分以上;
2. 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 分以上(老TOEFL 达到550 分);
3.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 分以上;
4. PETS5 级合格证;
5. GRE 成绩1200 分以上(新标准310 分)。
(七)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签名,并加盖相应部门印章);
(八)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九)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十)《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部门)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第十条各招生学院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广东海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博士学位研究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