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广东广州市华立科技职院

广东广州市华立科技职院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9 22:07:00 解决时间:2020-11-09 23:21

满意答案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6888 (020)32801002 (020)32801003 传 真:(020)82906881电子邮箱:hlzyzsb@***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zsb/
学费标准:
(1)普通专业每生每年14800元至16800元;(2)“3+1”、“2+2”中英学分互认项目收费较高,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详见我校网站;
学院简介
学院代码:13928 录取批次:专科 广州校区简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省内外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国家任务生,现有全日制学生近16000人,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省内一流的实验实训场所,致力于培养技术技能型、管理型、创新创业型等人才。学院环境优美,办学条件完备,现有广州校区和云浮校区。云浮校区简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在云浮新区设立分校区,于2018年9月开始招生。校区到南广高铁云浮东站仅需5分车程(到广州仅需40分钟),毗邻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占地653亩,总投资15亿元。依托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本科资源,三校区资源共享整合利用三校区的管理资源、师资资源、教学科研资源、文化建设资源。三校区实行统一管理,相对独立运行,优秀教师三校区轮岗交流,同时教学设备、技能考证、毕业文凭、就业安排、学历深造、社团活动等方面三校区资源共享,完全相同。 2020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夏季招生简章(图)  
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共分为两类:1.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制造业产业工人等社会人员实施“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计划:570人,招生专业:13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校外教学点。2.面向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10个,学制:3年,教学地点:企业教学点。
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执行。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未被录取的,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5.体检工作按《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4号)执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终裁定。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10.高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英语听说、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舞蹈术科、编导术科。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11.高校招生专业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编导专业,下同)划分,对应的考试科目如下:文科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专业: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类专业: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音乐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术科。美术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美术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美术术科。舞蹈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舞蹈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舞蹈术科。编导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编导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编导术科。12.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值各为300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舞蹈术科、编导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13.2019年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统一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其中,文科类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理科类考生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5分以下不给等级。14.普通高考英语科考试分笔试和英语听说考试。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实行计算机辅助考试,考试时间约30分钟,试卷满分60分。英语听说考试计入英语科总成绩,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50分)的10%。15.本科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本科省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统考相应的术科成绩。省统考涉及到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由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下称术科校考)。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专业,高校可组织术科校考;其他高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术科校考。经批准自行组织术科校考的有关高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校或本专业。16.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评卷顺利进行。各高校、地市教育局、中学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17.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公布。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和官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18.高考考务工作按《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9〕79号)执行。19.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完善高考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和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考试环境。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巡视各市、县(市、区)考试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高考工作的巡视督查。20.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监考员的挑选和资格审查工作,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监考等涉考工作。要加强对主考和监考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严肃考风考纪。监考员要按照考务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实反映考生考试情况。21.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有应届毕业生的中学在考前应召开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动员大会,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违纪舞弊处罚警示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各考点、考场均须配置金属探测仪,严禁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无线电收发装置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省、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均要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舞弊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加强社会监督。2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加强试题试卷保密工作,要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与保密工作,加强试卷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有直系亲属及利益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试题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保密等工作。23.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将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24.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和评估制度。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学校的单考单招考试(含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以及高职自主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行。25.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其他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26.属地在我省的高校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并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并一同上报。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省内各市属高校要严格按省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27.招生章程是高校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高校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是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高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28.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校本部、分校或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联系电话、网址、颁发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预留计划数、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等招生信息,特别是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政策性加分考生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招生章程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有歧义。高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9.高校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定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高校上报生源计划时,须将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由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向社会公布。30.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分“文科、艺术”版,“理科、体育”版二册分别汇总编印出版《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31.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时,高校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对因调整不当造成遗留问题的,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处理;生源总量不足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32.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的“统考+校考”和“校考”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统考+校考”和“校考”顺序投档。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33.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须在相应批次普通文理类栏目中填报有关院校及专业。34.“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按《关于开展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7号)执行。35.“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9〕750号)执行。36.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及专业志愿。考生须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确认志愿填报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37.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报考相应层次高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高校志愿无效。38.报考文科类、理科类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文科类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理科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下同)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院校,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考试。报考体育类考生,只能选择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参加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且至少须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参加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且至少须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39.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国各类高校在广东省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40.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即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同批录取资格、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投档原则,以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校。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到何专业由高校自主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作出解释。省招生办公室对高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进行监督,对高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校要慎重对待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校应予纠正,如不纠正,考生提出质疑或上诉,由高校进行作出解释并处理善后事宜。41.录取时,省招生办公室设立录取监察组。录取监察组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察,加强录取纪律的监督,维护录取秩序,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各高校要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及通讯线路建设,保障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与网络防病毒工作,确保招生录取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要指定一位熟悉招生业务工作的同志,负责与省招生办公室联系,录取期间须保证系统和通讯畅通。42.录取分数线的确定。(1)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以文化课统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和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2)高校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可自主制定本校具体的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3)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为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低要求为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上,不低于本校在本科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4)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单独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要结合本校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我省低录取分数线要求之上,科学合理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成绩分数线,不得为完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高校应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5)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须在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术科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普通高校少数民族班、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43.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2)提前批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投档。(3)本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分别设置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分两次投档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第一次投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含在高分优先投档中已投档,但未被录取且退档在库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投档。44.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2)提前批军检院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按院校志愿顺序,以不超过1:1.2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第二次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3)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在广东省省级艺术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艺术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艺术类术科校考院校(即省级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院校除外),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已完生计划或未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的院校,不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4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相应批次高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46.高校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47.录取原则。(1)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领域中有特殊专长或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经核准后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高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优惠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3)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又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高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4)被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考生(含自主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等),可参加普通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资格自动取消。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录取。(5)各高校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生计划。未能完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仍未能完生计划的,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调剂录取。(6)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由高校全权负责处理遗留问题。(7)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8)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48.高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纸质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49.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50.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同时被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和本科高校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应办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得接受其报到注册。51.高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行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含在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中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注销工作。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打印注销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一份邮寄有关高校,另一份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52.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执行。5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54.各级考试机构的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保障。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保障。55.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56.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试卷保密值班等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57.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严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招〔2015〕16号),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58.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不得未经考核发放专业合格证或圈定合格名单;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严禁任何高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和向考生乱收费。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招生、取消资格、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59.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60.特殊类型招生(含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试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第二学士学位、残障生单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的高校或专业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61.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62.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63.此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教育部有新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64.本规定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第三条 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第四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五条 我省在非军检院校、普通文理类院校、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第六条 艺术类院校(专业)统考+校考、校考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第七条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术类统考、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第八条 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第九条 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第十条 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第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第十二条 体育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第十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第十五条 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终确定招生计划。预投档比例为1:1.05。第十六条 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第十七条 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进行投档。第十八条 本科批次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高分优先投档线上考生,第二次投本科低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第一次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考生,第二次投档时,其退档过的院校志愿无效。其他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第十九条 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第二十条 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低分数线。第二十一条 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第二十二条 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第二十三条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四条 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等”志愿栏填报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本科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第二十五条 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十六条 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第二十七条 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二十八条 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第二十九条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第三十条 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章 实施范围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第六章 其他事项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09 23:21

类似问题答案

广东广州市华立科技职院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2906888 (020)32801002 (020)32801003传真:(020)82906881电子邮箱:hlzyzsb@学院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zsb/学费标准:(1)普通专业每生每年14800元至16800元;(2)“3(阅读详细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华立科技职院
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卫生站、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在职员工招生。报考护理、健康(阅读详细内容)
广东广州市华立科技职业技院
学费标准:(1)普通专业每生每年14800元至16800元;(2)“3+1”、“2+2”中英学分互认项目收费较高,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详见我校网站;学院简介学院代码:13928录取批次:专科广州校区简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省内外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国家任务生,现有全日制学生近16000人,(阅读详细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华立科技职业技院
学校招生信息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20-82906888,020-32801002,020-32801003传真:020-82906881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1325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王竹青监督电话:020-32801211电子邮箱:gzhldw@163.(阅读详细内容)
广东省广州华立科技职院
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校第二期高职扩招“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卫生站、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在职员工招生。报考护理、健康(阅读详细内容)
广东广州华立科技职院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学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11号,邮政编码:511325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11号,邮政编码:511325(阅读详细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2906888,020-32801002,020-32801003传真:020-82906881电子邮箱:hlzyzsb@学校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cszs/main.htm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一)根据《关于(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