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助学项目 1、“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助对象为广东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高不超过6000元。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生活补贴,300元/人,该项补助与专项资金资助不重复。4、省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路费补助。省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凭车票申请路费补助,交通工具为飞机、高铁、软卧均不得报销。5、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生活用品。未获得以上三个资助专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发放生活用品。6、学校奖学金。学校对学业成绩和素质拓展测评结果,对参评学生总人数18%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00元/人/学年、二等奖800元/人/学年,三等奖600元/人/学年。7、勤工助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8、学校扶贫助学基金。学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给予一次性的扶贫助学金1000-5000元/人。9、特困生减免学费。每年学校给予烈士子女、孤儿等特别贫困的学生减免部分学费。10、诚信自强之星。每年评选出10名诚信自强之星,每人奖励1000元。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二)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专业及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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