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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对象及录取原则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二)招生对象高职各专业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考生。(三)录取原则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3、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5、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7、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招生工作通讯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50699传真:0595-28051133网址:www.***.cn或www.***电子邮件信箱:qzjmxyzsb@***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3日
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部登记报名。
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国际花园城市、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鲤城区南环路,前临泉州母亲河晋江,背倚著名风景区紫帽山,风光秀丽,交通便捷。学院占地563亩(含慈山分院),建筑面积11.44万平方米。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09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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