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全省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资金由省级财政按照一学年每生24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二)对中职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资金,参照相关地区的学费标准,省属中职学校由省级财政按照一学年每生26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设区市属及县属中职学校按照一学年每生2100元的学费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所需资金由省及市、县(市、区)比照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三)厦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实施免学费所需资金由厦门市政府安排。
(四)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实施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中职学校办学方面支出。
福建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及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实施免学费资助福建省中职学校学生低保家庭及涉农专业学生调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