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
学校概况
西京学院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学校占地1391亩,学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实施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万余人、教职员工1700余人、设15个院、系,7个书院,80个校级学生社团。5个硕士专业、37个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科)专业,18个方向。多年来,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凝练专业发展优势,形成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构成了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布局,实现了学科专业群与地方产业链的良好对接。学校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教学区、生活区实行24小时免费WIFI全覆盖。学校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创造性地提出了“对口协议教育”,建成电子班牌系统,学生在校园中成长的点点滴滴被“大数据”记录,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成长日记”,深受学生及家长认可。截止目前,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横向课题百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总量居全国民办高校首位。获得专利授权共1200余件。学校在全国民办高校中率先设立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室。近两年,“陕西省可控中子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新丝路商贸与文化研究院”“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东南亚研究中心”等省、部级重点院、所先后落户西京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微信
xijinguniversity(西京学院)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常务副校长任主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务二处、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纪检办、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任委员。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咨询、报名、资格审查、报到注册、报批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教务二处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笔试、评卷工作;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职业心理测试工作;纪检办对综合评价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卫处负责试卷、考场的保密安全工作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haosh.***.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5628909、029-85628068、029-85628035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及专业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十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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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评分办法
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成绩占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2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占40%,面试(实操)占60%。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400-029-1987029-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登陆陕西省招生办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cn),根据本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已在网上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均需接受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测试,测试前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对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考核依据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第十四条我校于2018年3月10日至25日在临潼校区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测试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具体测试场次另行通知)。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普通高中毕业生重点测试考生从事相关专业的潜能水平和职业心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主要测试内容为语、数、外基础知识+职业技能。针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的文化基础笔试,分不同场次、不同试卷,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我校于2018年3月30日17:00前,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预录取新生于2018年4月11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成绩折算后合计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300分。其中,语数外成绩占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200分。统计成绩时,从高到低排序,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
第十八条评分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生评分办法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折算分值为A100分;B90分;C80分;D70分。
理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物理占20%、通用技术占20%、历史占10%、地理占10%、生物占10%、化学占10%。
文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历史占20%、通用技术占20%、地理占10%、物理占10%、生物占10%、化学占10%。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级分值为A100分;B90分;C80分;D7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60分;面试40分。
4、录取限制条件为各专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级不能为D。
(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评分办法
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成绩占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2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笔试成绩和面试(实操)成绩组成,其中,笔试80分,面试(实操)120分。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收费标准:
文史类专业9360元/年
理工类专业9480元/年
省级重点专业96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四人间24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学校每年奖励学生2300余名,发放金额接近10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5%。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500元-1500元/月。
第二十四条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助学金每年6000元,且学院全额免除学费住宿费高出8000元部分。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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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
2018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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