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别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标准学制 | 应缴专业学费标准/年 |
普通文理类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 | 4 | 200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 | |||
心理与社会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
法学院 | 法学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 生物技术、海洋科学 | |||
医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药学 |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应用化学 | |||
经济管理类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 | 4 | 2120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2370 |
传播类 | 传播学院 | 广告学、新闻学 | 4 | 4000 注:学分制收费标准均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注:按高收费标准预存,学校将以学生的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来扣收住宿费。 招生项目 乒乓球、定向越野 奖助学金与勤工俭学 1.深圳大学华强奖学金:深圳华强集团每年捐资500万设立“深圳大学华强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不含港澳台及华侨、单考单招、定向、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特殊类考生)。(1)华强新生特等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文化课成绩特别突出的以下新生,每人奖励5万元(第一年首次发放2万元,剩余每学年一万元): 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λ分及以上的新生(λ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λ=(α-β)×γα=该省高考满分β=该省一本低控制分数线γ=0.4(标准分按0.5)(按四舍五入规则)(2)华强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以下新生(不含华强新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1万元:①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λ分及以上的新生(λ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λ=(α-β)×γα=该省高考满分β=该省一本低控制分数线γ=0.27(标准分按0.45)(按四舍五入规则)②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美术类、音乐类新生:A.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高分。B.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音乐类第一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或标准分100分)及以上;如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批次则超过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线100分(或标准分120分)及以上。2.奖助学金:(1)国家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2)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3)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高等研究院理工创新实验班和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的拔尖创新人才。一等奖12000元/人/年;二等奖6000元/人/年;三等奖3000元/人/年。(4)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捐赠设立。在校、院两级设有好日子奖学金、杨叔子院士奖学金、永亨银行奖学金等十多项。其中好日子奖学金每年100万元,奖励100人,每人10000元。(5)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为5000元/学年,二等奖4000元/学年,三等奖3000元/学年。3.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1)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高为6000元/人/年。(2)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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