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
学校简介
(一)学校全称与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40。
(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政编码:257091。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六)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8个二级学院,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建设航空学院。开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50个招生专业,招生范围覆盖全国17个省区。全日制在校生15531人。教职工1060人,其中专任教师826人。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477人;双师素质教师30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2人,省职教青年技能名师2人,“2016齐鲁美教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明确了建设黄河三角洲地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与新技术培训基地、科技研发与技术服务中心、与文化传播中心的办学定位;确立了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提高“产教融合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的满意度、经济社会的贡献度”的办学思路;确定了立足黄河三角洲,服务黄蓝国家战略,把学校建设成为内涵质量卓越、示范带动明显、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化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目标。
(七)专业设置:
学校专业设置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打造了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了8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校企共建汽车检测与维修、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学校积极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探索1+x证书制度试点,不断提高学生职业能力。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简介
第十一条学院基本情况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国家“黄蓝”两大战略、“环渤海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胜利油田基地”东营市,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黄河文化、石油文化、兵家文化、红色文化交汇融合,底蕴深厚。这里企业林立,经济活跃,发展潜力巨大。在优越的经济和文化环境浸润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正日益成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占地635.3亩,建筑面积17.8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7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51.8万元,现有专任教师250人,聘请校外教师84人,在胜利油田、华泰集团等大型企业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处。
2018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启动,投资13亿元,计划占地1357亩,一期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实施“特色成校、质量立校、发展兴校、人才强校、和谐建校”的发展战略;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打造适应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智能制造专业群、早期教育专业群、空中乘务专业群、现代化工技术专业群、电子信息技术专业群、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专业群和财会金融专业群;大力推进“做中学、学中做、边做边学”、“做中教、教中做、边做边教”、理论实践一体化,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以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积极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产教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教育供给,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贡献度。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建筑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航空与旅游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会计学院,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石油炼制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园林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学前教育、空中乘务、旅游管理、账务管理、会计等27个专业。
第十六条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学院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录取到学院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按各省公安厅、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并备案的要求执行,以物价局终公布为准。2018年文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300元,理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5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实训费每年5800元。
东营职业学院和山东大王职业学院在石油化工方面怎么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