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全国统一考试和省级学位考试科目外,申请免考的课程的学分应不少于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且不管原课程学分多少,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免修、免考的课程成绩不记录原考试分数,统一按“60”分记载。学生的免修、免考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参加课程平均成绩的计算。
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相应的学费、教材费。
申请免修免考的证件、证书及成绩单在五年有效期内(含五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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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免修、免考课程学分、学费、成绩有什么具体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