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元
受助学生认定:以东莞市教育基金会审核为准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7月15日前提交加盖了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所在学校意见和印章的《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初步公示,结果上报市教育基金会审定。资助名单终确定后,由市教育基金会将资助款项发放给学生(家长)。
东莞市中职助学资助人数由市教育基金根据当年收益情况决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