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正在休学的学生;
(五)留校察看期间和拟进行纪律处分的学生;
(六)文科和理科专业互转者;
(七)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八)应予退学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东北石油大学常见考生第一百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转专业、转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