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留学生在学期间低修满140学分。其中,普修课程低修满92学分,专业教育课程低修满42学分;发展方向课程低修满6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汉语言专业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答案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专业(非师范类)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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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 | 保定凌鹰会计培训学校 | 2.5 | -- |
汉语言文学 |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 -- | -- |
汉语言文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汉语言文学 | 运城市易得电脑学校 | 3 | -- |
汉语言文学 | 长沙潇湘城建职业学校 | 2.5 | -- |
汉语言文学 | 沈阳立得职业培训学校 | 2.5年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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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 -- | -- |
中等师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中 等 师 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中 等 师 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学前教育(师范) | 洛阳电脑学校 | 2.5年 | -- |
幼儿师范 |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 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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