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2010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技工院校改革,不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进一步创新完善有利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在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人才中长期规划纲要要求,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编制的人才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方针,确立了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明确了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队伍建设思路,提出健全重在使用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并设计了一批具有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的重大人才工程。《纲要》的颁布实施,必将为我国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人才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紧紧抓住《纲要》出台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奋发有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抓紧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按照《纲要》要求,目前我部正在组织编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各省区市也在编制本地人才发展规划。各地要在搞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现状,着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谋划和研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重点针对高技能人才工作中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和推动。二是启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纲要》提出的十二项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之一,也是引领今后11年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程。其主要内容是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等,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体系、制度和机制,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各地要按照工程计划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计划的顺利启动实施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继续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就业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稳定就业局势具有重要作用。这项工作3月初部里曾专门召开视频会进行部署。会后,大部分省立即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补贴资金,但是,还有一些省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希望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实施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总体部署,今年力争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突破。要根据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将企业新吸纳农民工培训、“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作为重点,并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实施好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二是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上取得突破。企业既是用人的主体,也是培训的主体。由企业来开展上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既是稳定农民工就业的好手段,也是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的有效措施。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培训,认真落实将培训费用直补用工企业的办法,支持企业对所招收农民工开展上岗培训,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就业与培训一体化。三是在加大资金投入上取得突破。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促进性就业支出特别是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支出的力度。要按照三部门文件要求,根据培训的规模、成本、期限等情况,认真做好培训资金的需求测算工作,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确保职业培训资金的需要。同时,要合理确定各类培训的补贴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办法。四是在规范培训管理上取得突破。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完善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基本制度,强化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管。同时,要抓紧建立全省联网的职业培训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将各培训机构的名称、专业(工种)、等级、期限、收费标准、培训人员等信息向社会发布,加强社会监督。今年部里将继续按季度对各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调度,这个月下旬还将举办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政策研修活动,下半年,将对各地政策落实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此外,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和办学监管工作,引导民办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发展。
(三)深入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培养能力。当前,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已经到了“十字路口”。面对整个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新形势,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技能人才的新需求,面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逐步趋同的新挑战,如何推动技工院校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已成为我们必须抓紧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部里研究制定了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核心就是指导技工院校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不断提升培养能力,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培训体系。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投入,提升硬实力。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投入,特别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除了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城市教育费附加等经费方面为技校争取平等的政策外,还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对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技工院校给予奖励和支持,同时,要用好用足现有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各地还要结合实际,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探索对紧缺技能人才培养给予补贴等,不断强化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技工院校硬实力。二是突出特色,强化软实力。要进一步突出技工院校的职业化办学特色,将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努力实现校企互利双赢。要指导技工院校按照我部新修订的专业目录设置和调整专业,组织招生和安排教学。要大力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制定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开发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和教材,推进一体化教学场所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研发和应用,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三是完善政策,增强吸引力。要综合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优势,从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认证考核、教师职称评定、毕业生待遇、招收军队士官、从工人中招录公务员以及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相互贯通等政策入手,抓紧研究落实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技工院校发展环境,增强技工院校的吸引力。四是加大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技工院校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重大政策,宣传技工院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成效,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和重大贡献,同时,每年定期举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并发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宣传,扩大技工院校的社会影响力。
(四)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今年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第17个年头。17年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稳步推进,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但也存在以假乱真、以乱坏好、以低顶高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直接危及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要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质量、树立信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四个转变”: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向质量第一、兼顾规模转变;由治理假、乱、低问题的应急治标措施向标本兼治,构建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转变;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向明确不营利的公共服务性质,更加突出社会效益第一转变;由注重外部质量监管向注重内外部质量管理相结合转变。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新职业申报审批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鉴定考务管理、证书核发管理等一系列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制度。加快推进全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今年在省市联网的基础上,要完成15家重点行业(企业)联网查询。二是规范鉴定运行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同时,要不断完善鉴定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鉴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三是狠抓鉴定机构管理。要加强鉴定所(站)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鉴定工作质量。下半年,部里将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各类鉴定所(站)进行清理和规范,同时,查处不按规定乱发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四是树立鉴定质量信誉。坚决纠正和防止降低鉴定质量、损害鉴定工作声誉的行为,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发展。
(五)统筹规划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一方面,要紧密结合企业、院校的实际和需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特别是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和第四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并积极探索与国际技能大赛相衔接的办法。同时,积极争取加入世界技能组织,为组织我国优秀选手参加国际技能竞赛创造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今年国家整体安排,按照突出特色、做强品牌、讲求实效、搞好宣传的工作原则,统筹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竞赛工作,统筹安排竞赛数量和工种,避免同工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重复举行;另一方面,今年将组织开展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开展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评选活动,同时,还要做好第二批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各地要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并可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活动,在全国掀起新一轮学技能、比技能、争当能手的高潮。
(六)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职业能力建设系统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师资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今年,我部将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和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同时,也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拟组织部分技校校长和教师到发达国家学习考察职业培训先进经验,以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能力。各地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和校长的管理能力。二是做好大典修订和标准、题库开发等工作。在调研和分析国内外职业分类特点和发展趋势基础上,组织专家研究起草职业分类大典修订技术方案,并统一部署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修订工作。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和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新职业申报审批和发布工作。加强职业技能标准、题库的开发和修订。继续抓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各地要抓紧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技工院校全部使用“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注册,确保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政策的落实。三是抓好教材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部里将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教材建设的投入和开发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技工院校按规定使用公共课教材和专业课教材的指导和监督,并指导培训机构选用经部里认定的优质教材,以确保培训质量。此外,我部还将抓紧制定农村实用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奠定基础。四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目前,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尽管各地机构设置有所不同,但总体看,职业能力建设系统的力量得到了发展壮大,各地要充分整合和发挥好职业能力建设行政处室、鉴定指导中心、工考办、培训指导中心、教研室、就业局相关处(科)室、协会等方面的力量,明确职能,发挥优势,相互合作,整体联动推动工作,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与就业、人力资源市场、专技、规划财务、农民工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职业能力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志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对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让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抓住新机遇,拓展新思路,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改革创新,努力推动职业能力建设事业取得新的发展,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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