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从事卫生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和毒理学评价工作。
2.海关及省、市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相关检验科室,从事进出口产品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工作。
3.医院检验科及营养科,从事生物材料检验与食品的生化、病毒和细菌学检验。
4.各级自来水公司,从事水质理化和微生物检验。
5.各级环境监测站,从事水质、土壤、空气等环境样品的检测工作。
6.各类食品厂、化妆品厂等企业的产品检验科,从事食品和化妆品产品质量检验。
7.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事检验工作。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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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 |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 三年 |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3 |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3 |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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